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
2016年,省政府法制办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办理投诉举报案件。收到投诉举报116件,属于受理范围的83件,办结72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整改工作。向5个单位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整改通知”。各单位整改落实,存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法制监督。将省直42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全省网上行政审批法制监督系统,重点抽查有关部门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协助省委环境整治办和省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办理投诉案件。向省委环境整治办报送两起典型案件和3个案件线索。协助省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办理案件23件,其中22件提出意见并反馈。加强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起草《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办法(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加强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确定牡丹江市政府等5个单位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试点工作,确定齐齐哈尔市政府等5个单位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经省政府批准,批复塔河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与有关部门组织推进,先后7次发文做出部署,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通报。10月21日,组织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推进该项工作,副省长郝会龙做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开展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完成《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的修改工作,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