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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

消防管理


  概况 2016年,全省落实地方消防经费支出指标批复6.01亿元,保持消防投入的持续稳定。投资1.6亿元,新购消防车辆111台、器材装备4.4万余件(套)。总队投资1.7亿元,完成防灭火实训基地一期工程建设,与哈尔滨支队投资2亿多元合建的培训基地一期工程已完成、二期工程已立项。完成战勤保障基地空气呼吸器“两室一站”、车辆维修车间和水利性能测试系统建设。新增公寓住房87套,公寓住房总量594套。全年,全省无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火灾起数、亡人数、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同比下降13.4%、7.4%、44.8%、63.9%,是近年来火灾形势最平稳的一年。省公安消防总队被评为全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先进单位,获全国“两案”(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办理工作先进总队、全省拥政爱民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保密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满意单位等荣誉称号。
  灭火救援 组织对哈尔滨市、大庆市两地千万吨和百万吨级石化企业进行专项调研,组织开展灾害风险评估、编制修订预案和实战演练,全面做好处置石油化工灾害的各项应对准备。以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大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单位为对象,先后举办5次总队级跨区域实战演练。全年,全省各级消防部队组织开展实地熟悉1.5万余次、实战演练1.4万余次。调整优化总、支、大队三级灭火救援专家组,吸纳建筑结构、石油化工、医疗卫生、环境检测、安监、城建等领域专家学者179名,与158家单位建立联勤联动协作机制。依托哈尔滨支队组建成立破拆排烟专业队,推进灭火救援向实战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全年,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接警出动19054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4428人,抢救财产价值2.4亿多元,完成“3·18”会展城上城火灾、“1·22”悦荟广场、“2·9”群力远大等火灾扑救任务和“11·29”七台河矿难抢险救援等重大任务。
  执法监督 推动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安监、教育、卫生、民政、文化等部门单独或联合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检查12次。在佳木斯市召开微型消防站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进会,借鉴佳木斯市经验,全省建成微型消防站1.4万余个,新建消防水鹤502个,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25800个、简易喷淋230家。狠抓“两案”办理工作,立案侦查消防刑事案件28起,追究刑事责任19人,震慑消防违法行为。围绕G20峰会安保、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大型城市综合体、电气设备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坚持“每日一查”“每日必查”,各地错时检查专班、综合执法救援服务队开展不间断错时检查和巡逻防控。全年,检查社会单位32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1万余处,罚款3303万余元,责令三停单位1881家,临时查封单位2497家,行政拘留1337人。先后出台缩短审批时限、开通绿色通道、擦亮办事窗口、开展技术服务等10项便民利企工作举措,其中“介入式建设工程预审核、邀请式建设工程预验收、跟踪式火灾隐患整改”3项举措得到省长陆昊批示肯定。在《黑龙江日报》组织的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价活动中,总队被评为“黑龙江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满意单位”,黑河支队北安大队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佳木斯支队、鸡西支队鸡东大队被评为“黑龙江省公信力最佳单位”。开展《消防法》修改调研工作,整理汇总提出25项修改建议。研究制定《全省消防受理窗口工作规范》,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推进网上执法办案,强化网上执法数据监控。
  消防宣传 联合团省委、省文明办发文组织开展全省“百所高校上千社区万条街道消防志愿者服务社会消防安全百万小时行动”暨2016年“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组织“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我们在行动!”119大型消防宣传公益活动。举办全省首届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员演讲比赛,促进全省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工作水平的提升。全省134支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团开展常态化、零距离宣传培训,宣讲2.2万场次,全省71个消防安全体验馆全部对外开放,消防宣传直接受众66万余人。利用各类媒体、运用各种载体、采取各种手段,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全省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关注人数170余万。“龙江消防”官方微博微信每天发布消防安全信息或常识。

(王胜任)


2016年12月8-9日,首届消防知识宣讲员演讲比赛在哈尔滨市举行 (省公安消
防总队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