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查办
职务犯罪查办
重点领域司法保障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省委重大工作部署,开展惩治破坏发展环境、侵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6件。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21次,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22人。“11·29”七台河矿难发生后,检察机关主动介入调查,以涉嫌职务犯罪立案8人。贯彻省委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决定在四煤城(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鹤岗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将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与服务发展相结合,促进安全生产。
惩防职务犯罪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反腐败总体部署,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查办中纪委、最高检交办的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等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中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大贪”,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发放使用和破坏生态环境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立案查办“围猎”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犯罪。组织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通过逐人逐案建立信息库、网上通缉、敦促自首等方式,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