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检察队伍建设

检察队伍建设


  2016年,全省检察系统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全面从严治检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坚持政治建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经常性教育、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以上率下、突出学做改相结合,将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司法办案、机关管理、纪律作风上,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通过与高校合作办学、邀请专家学者讲学,接受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理论和实践水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巡视齐齐哈尔、黑河、双鸭山、七台河市检察院,巡查34个基层院,发现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严重违反办案纪律等问题。聚焦检察政务和业务,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省三级检察院持续开展各类督察活动1512次,实名通报各类问题3722个,重点纠正司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严肃处理8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省检察院“以上看下”和“以下看上”两个评价工作机制,继续坚持上挂下派、干部交流任职,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三级检察院依托“两室”联系群众等工作制度,省检察院领导到全省60多个基层院和“两室”联系点指导工作,27个职能部门与50个检察(联络)室对接开展调查研究,增进同群众的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吴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