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
2016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170件,受援群众26696人,提供法律咨询10余万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74亿元。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法律援助服务站入驻省人社厅仲裁调解信访服务大厅。在驻大连机构联络工作处成立“省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成为全国首家驻省外法律援助维权中心。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法律援助龙江行”大型宣传活动,并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月”和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640余件,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2.6万人次,为农民工讨回欠薪2700余万元。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在全省115个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