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
改善民生
精准扶贫 全省识别认定贫困人口73.6万户、183.7万人。重点实施了扶持生产发展一批、转移就业扶持一批、教育扶智帮助一批、金融扶持助力一批、社保政策兜底一批五大脱贫攻坚行动,350个贫困村、40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补助资金118.2亿元。全省棚改开工20.8万套,开工率102%;建成19.9万套,实施货币化安置9万余套。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改开工7.6万套,建成4.1万套。完成农村泥草(危)房改造12.4万户,超额完成4000户。
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5亿元,实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全覆盖。累计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1.47亿元,涉及企业2280户,职工149万名。帮助47.42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和14.51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共为6.9万人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6.09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强化挖潜征收和对上争取,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发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城市和农村特困集中及分散供养标准均有提高。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064.1万人、837.6万人、1594.57万人、518.1万人、353.5万人和313.26万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发展教育事业 累计投入资金近50亿元用于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全省薄弱学校校舍建设开工面积319.4万平方米。33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改扩建104所公办幼儿园,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对3.4万名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免除学杂费848万元,发放国家资助经费8.25亿元,资助高校贫困学生23.53万人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由16.5万人扩大到40万人。
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面取消。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医联体建设全面推开,全省共组建医联体364个,69家三级医院、295家二级医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完成公立医院三批392个品种、1400个品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新农合参保率达99.1%,人均筹资标准由500元提高到57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954名,完成三年3000人派遣计划。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
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新建(改扩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17个。举办第二届全省农民文化节。完成贫困县、边疆地区1038个乡镇基层文化服务点、数字文化点建设任务,为340个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活动室)和314个贫困村配置了文化设备,建设317个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文化活动室配置设备。七三一旧址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编制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开展全省羽毛球俱乐部联赛、全省县级乒乓球比赛、全省县级围棋比赛等全民健身赛事。支持建设各类全民健身场地设施3418处(个)。推进电信、广电业务双向进入,IPTV用户新增99.2万户。
加大环境治理 加大了阿什河、肇兰新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新增秸秆处理能力140万吨。将哈尔滨、绥化、农垦划定为“全域禁烧区”,秋季秸秆火点数比同期减少46%,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91.5%,提高5.6%。完成工业污染治理项目148个,全面进入排污许可证准备筹划阶段。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控制低质燃煤使用,淘汰燃煤小锅炉2210台。淘汰黄标车6.3万辆、老旧车7.9万辆。
深化“平安龙江”建设 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依法逐级走访反映问题,大量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就地解决,到省进京越级上访大幅下降。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依法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7.5%,死亡人数下降7.1%。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省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持续下降,其中八类重要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