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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控

价格调控


  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加强涉民重要商品、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加强分析预测,及时提出价格调控建议。省物价局全年汇总上报监测数据29.7万余条,报送价格分析报告160多篇,被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用38篇,22篇价格信息及分析材料在《黑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刊载。2016年,全省CPI涨幅为1.5%,完成年初确定的预期调控目标。加强价格成本信息发布工作。按季度公布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引导生鲜乳价格合理形成。深入开展“价比三家”民生价格信息发布活动,服务企业生产,引导群众消费,稳定价格预期。调查汇总各类农本数据500余万笔,形成各类农产品成本收益分析报告100余篇,发布成本收益调查信息500余条,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价格认定工作,2016年,全省完成涉纪、涉案、涉税等财物价格认定事项15719件,认定标的额33.8亿元。加强价格应急指挥平台数据建设,修订完善突发价格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推进价格信息网全面改版升级,加快“互联网+价格服务”建设步伐,构建完善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价格公共服务体系。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