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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全省审计机关对2136个单位的220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426791万元,其中,违规金额430086万元,属于直接责任2308万元、主管责任230304万元、领导责任19747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981395万元,属于直接责任81191万元、主管责任938700万元、领导责任5961503万元。审计促进增收节支44482万元,其中已上缴财政9410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35072万元。提交审计报告和结果报告4164篇,被批示采用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117篇。提出审计建议2415条,被采纳的审计建议2165条。提交审计信息112篇,被批示、采用审计信息16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