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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商行政管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签署2个合作备忘录,修订印发《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为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坚实法规制度基础。各市(地)全部完成信用机构职能划转,9个市(地)落实了专门机构和人员,实现上下对口和工作有序开展。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整合193.5万户市场主体、1.4万个社会组织、32万余名重点领域职业人群信用记录信息7800余万条,向国家平台上传公示信息2600余万条,步入全国先进行列。信用信息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建设并上线运行“信用黑龙江”网站,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和“移动APP”,注册政府用户9000余个,单月最高查询量达200余万次,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提供高效查询服务。双公示系统共接收各类信息32万条,全部上传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存量代码转换率达100%,居全国首位。信用服务市场不断壮大,全省经央行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达24家,对206家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在政府采购领域发挥重要参考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省内大型LED电子屏幕开展户外诚信公益宣传,刊发《龙江诚信》期刊4期,全社会诚信意识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