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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食药监管

依法加强食药监管


  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法规,堵塞监管漏洞。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食药监局适时启动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10月18-21日,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修订中除增加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维护消费者知情权、法律责任的过罚相当部分条款之外,创新性地将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现场制售等小型食品经营者一并纳入监管范围。同时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网络订餐和保健食品会销等问题,设定了相应条款,强化对食品安全社会热点问题的监管。为促进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单列“食用农产品”一章共14条,规定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对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转基因种植的法律限制,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校、农民合作社从事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研发、产业发展、产品精深加工等活动等内容,突出了对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监管与扶持。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对省食药监原有的29项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5项,其中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GAP认证初审”1项,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核初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活动批准(研制立项审批)初审”“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初审”“保健食品注册初审”4项;依据2016年修正《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新增“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条款。省食药监局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5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省食药监局“保健食品注册初审”非行政许可审批。加快权力清单建设。5月,制定并下发省、市、县(区)行政权力标准目录,指导全省食药监管系统按照对应层级标准目录重新梳理和修改完善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并同步调整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对全省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统一规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省食药监局印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两个名录库,建设随机抽取信息化操作平台,制定《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配套制度,开展实际检查。在全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会议上,省食药监局作了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