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监管力度
加大监管力度
创新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完善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办法,将改革目标纳入综合业绩考核,既考核企业“赚”了多少,又考核企业“改”了多少,初步建立了“目标科学、考核规范、兑现刚性”的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和差异化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省国资委赴34个省直厅局对490户省属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的原则,形成了集中统一监管意见,筹备组建交通、粮贸、龙正等企业集团。完成省成套设备局、招标公司产权划转工作。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省国资委在已经取消下放15项管理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管理事项。哈尔滨市国资委优化监管流程,合并精简3个职能处室,梳理出18个下放事项。大庆市国资委发布28项监管事项清单,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加强监事会监督检查。省国资委监事会组织开展定期监督检查,检查14户出资企业二级以上独立核算单位174个,占全部单位总数61.3%;检查资产量1184.5亿元,占总资产的84.61%,披露了问题风险53个,提醒企业关注事项20个。加强协同配合,充分运用监督检查成果。健全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的运用机制,落实整改责任主体,形成“报告、处理、落实、反馈”的封闭运转流程。通过会议推进、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不同形式落实整改,出资企业年内整改率达70%以上。加强产权管理基础工作。全省完成登记国有企业2115户、国有资本2186.31亿元;规范开展资产评估,审核备案218项;完成各类产权交易1093宗,成交额26.67亿元。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省国资委对东北特钢、北满特钢、铁路集团、航运集团、联交所等股权多元化企业26次股东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维护出资人权益。大兴安岭地区建立财务报表半年会审制度,及时把控国有资产状况。全省国资委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省国资委牵头协调哈尔滨市各部门,对航运集团哈港三棵树港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了综合整治。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和案件协调工作。组织企业全面开展法律风险排查,协调8起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避免经济损失2亿多元,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