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2016年,改革矿业权年度报告报送制度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推行企业信息公示、社会监督、主管部门随机抽查和“黑名单”管理等一系列制度。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省应公示探矿权821个,已公示757个,公示率92.2%;应公示采矿权1715个,已公示1572个,公示率91.6%。

(省国土厅储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