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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管理

矿山地质环境管理


  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指导意见》。8月30日,省国土厅召开专题会议,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建立由省国土、工信、财政、环保等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11月,编制了省级《工作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追加1100万元资金,启动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综合治理规划工作,编写《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制定《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方案》,建立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数据库及相应的图册。2016年,黑龙江省受理审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17份。

(省国土厅环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