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质量安全监测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农业部完成在哈尔滨市、绥化市和伊春市开展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重点监测“瘦肉精”β兴奋剂类、磺胺类药物、氟喹诺酮类药物和三聚氰胺共4大类19个项目共300批次,监测合格率99.66%。省药监所组织开展500批次省级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完成500批次监测工作,合格率为98.9%。
  投入品监管 强化兽药生产使用监管,开展养殖场(区、户)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对规模养殖场(区、户)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进行规范。开展兽药经营环节“二维码”追溯监管试点,通过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审批兽药经营企业424家,占全国的25%。2016年,完成兽药质量抽检906批,合格率97.2%;药残抽检723批,合格率100%。加强饲料生产使用监管,全面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进一步提高饲料产业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行动,完成农业部抽样850批,总体抽检合格率99.4%,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呋喃唑酮、孔雀石绿、三聚氰胺等违禁物检验合格率均为100%。开展农业部养殖场“瘦肉精”监测,监测养殖场户602个,开展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现场快速筛查,合格率100%。
  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深入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兽药饲料打假等专项治理行动,严防不合格畜产品流入市场。以非法生产经营和添加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非饲料原料等为重点,强化饲料生产企业源头和经营使用环节治理,依法严惩非法添加使用和经营门店拆包分装、再加工、“前店后厂”等违法行为。2016年,全省共出动饲料执法人员1500多人次,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3000多家,立案查处27起,罚款12万余元。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活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153人次,查处案件146起,收缴和销毁假劣兽药2031公斤,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