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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安全

水产品质量安全


  全省渔业系统按照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工作要求和省农委的部署,牢固确立质量安全的“底线”思维,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努力提高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严把生产关。全省应用水产养殖节能减排综合技术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6个示范区,核心示范区面积达6000多亩,辐射面积6万多亩,推进养殖生产“调水、减药、增效”。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指导广大渔民科学合理用药,举办培训班99场次,培训516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6280余份,媒体宣传186次。同时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报,全省有近百人从事鱼类病害测报防治工作,监测已覆盖重点养殖县(区)达7万多亩,减少了鱼类病害发生。强化健康养殖示范引导。印发《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组织各地积极开展农业部及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全省已建成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64家,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活动的推动下,全省实施无公害、绿色及有机水产品养殖面积发展到301.5万亩,占养殖面积的51.1%。强化养殖生产规范管理,着力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推动各地合理布局组织养殖生产,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和品种,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和单产水平,促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对规划区内的养殖场户实施养殖证管理制度,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实施“三项记录”制度。制定出台了“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指导水产养殖科学绿色发展。加强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国家对黑龙江省养殖主产区域组织开展了2次产地水产品和一次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省里组织进行了2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计抽取的127批次样品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同时对重点养殖场户及鱼药经销店抽取了10个渔用兽药、5个渔用饲料、5个非药品类共计20批次样品,进行水产养殖投入品风险物质隐患排查监测。对稻田养殖水产品(鱼、蟹)抽取25批次样品,进行农药残留风险监测。积极开展执法监管整治行动,相继组织各地开展“三鱼两药”(鲤鱼、鳜鱼、乌鳢;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专项整治行动和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563人次,检查督导重点区域、重点场户2930家,对个别“三项记录”不全的45个场户进行了现场整改。

(饶仁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