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法治和宣传
林业法治和宣传
《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分别于2016年1月1日、9月1日颁布实施,进一步提升全省林业法治化水平。围绕国有林场改革、造林绿化、森林防火、产业建设和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报道,全年在中央及省内主要媒体播发林业新闻稿件300余篇,较好地完成了黑龙江首个“湿地日”、爱鸟周、世界荒漠化日、龙江森林氧吧、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生态文化村等新闻宣传,并先后在《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东北网、中央和省电视台等媒体报道播出。双鸭山市获得黑龙江省首个“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