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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与水土保持

防汛抗旱与水土保持


  2016年,受超强厄尔尼诺影响,黑龙江省凌汛、强对流天气、台风、夏伏旱及乌苏里江洪水交替发生。乌苏里江、辰清河、大绥芬河、南柳树河先后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超保证水位洪水;7月下旬,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绥化市、哈尔滨市、黑河市部分地区因持续高温少雨,部分市县出现严重旱情。据不完全统计,因洪涝灾害全省有13个市(地)、56个县(市、区)、360个乡镇、127.64万人受灾,紧急转移人口2234人,倒塌房屋404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6.6万公顷,成灾面积21.6万公顷,损坏堤防95处、50.74千米,损坏护岸113处,损坏大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5座、水闸45座、塘坝22座、灌溉设施325处、机电井486眼;直接经济损失11.17亿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1.23亿元。全省受旱程度最重时,有32个县(市、区)受旱,受旱面积259万公顷,其中轻旱119.8万公顷、重旱134.1万公顷、干枯4.9万公顷。面对极端复杂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防汛抗旱救灾作为2016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学审视研判形势,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启动,确保了人员安全、供水安全和工程安全,夺取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据统计,各地组织防汛抢险、修复水毁工程、开展防汛演练等投入达2.3亿元,其中防汛抢险投入编织袋114万条、编织布36万平方米、砂石料13万立方米、挡水设施3.5万延长米,抗灾用油452吨,出动抢险人数6.4万人次,抢险舟(船)、运输设备及机械设备等7600多台次;累计投入抗旱资金5.3亿元,出动抗旱人数69.7万人次,新打各类抗旱水源井8028眼,抗旱用电8229万千瓦时、用油3.7万吨,启动各类抗旱设施设备,累计浇灌干旱面积187.8万公顷。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得力,及时有效处置部分房屋损毁、农田受淹等灾害,确保了无一人伤亡,减淹耕地3.8万公顷,减少受灾人口5.42万人,减灾效益达4.17亿元。
  2016年,全力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全省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792.16平方千米。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网上行政审批流程,省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53项,验收水土保持设施43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落实资金277万元,用于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中介服务。联合黑龙江省财政厅等3部门修订并印发《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全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1000余万元。夯实水土保持基础体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了《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由黑龙江省水利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列入2017年度黑龙江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配合松辽委工作部署,编制完成了《东北黑土区侵蚀沟规划2015-2030年》。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在水土保持官方网站发表宣传报道28篇。在抓好牡丹江市、鹤岗市水土保持进党校的基础上,增加5个市级水务局开展水土保持进党校试点工作。在全国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座谈会上作为典型发言,介绍了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进中小学课堂经验做法。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1人被推荐为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