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煤质量管理
商品煤质量管理
2016年,省煤管局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完成年度低热低质燃煤减用目标。为控制低热低质燃煤使用对大气污染的影响,充分发挥省商品煤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作用,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措施,组织环保、质监、工商、工信等成员单位,对哈尔滨、绥化、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伊春、黑河市开展督查工作,查处突出问题25条,下达督查意见9份,督促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控销售、购进、储存的燃煤质量,依法惩处燃煤违法行为。制定《关于切实做好商品煤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禁止劣质煤炭生产的通知》等文件,从源头上控制劣质煤炭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