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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

瓦斯抽采


  2016年,省煤管局贯彻落实国家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瓦斯防治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发挥各级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推动和综合协调职能,强化瓦斯防治目标管理,以推进瓦斯抽采利用为重点,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煤矿瓦斯抽采量完成27895.41万立方米,抽采率46.86%,瓦斯利用量完成4954.71万立方米,利用率23.62%。全年瓦斯抽采量完成30366.97万立方米,利用量完成5342.32万立方米,超额完成国家局下达的瓦斯抽采利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