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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016年,省煤管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厘清各级政府及与煤矿安全生产密切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和工作要求,明确落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印发《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试行)》,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38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定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形成环环相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