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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8402.5亿元,同比增长10%。按地区分,城镇和乡村分别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49亿元和1053.5亿元,同比增长9.9%和10.4%;按行业分,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分别实现7416亿元和986.5亿元。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6.3%,拉动第三产业增长2.3个百分点。限上商品同比增速最快的5类商品是:棉麻类同比增长304.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增长44%;针织纺品类同比增长22%;饮料类同比增长20.6%;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18.7%。从统计的23类商品中,零售额超过百亿的商品有:粮食、食品类、服装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中西药品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石油及制品类、汽车类和棉麻类。从增速上看,23类商品中仅有5类商品呈现下降,分别为机电产品及设备类、金银珠宝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煤炭及制品类,其余18项均实现正增长。据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粮、油、肉、禽、蛋、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货源充足,品种丰富,除鸡蛋价格下降外,其余微幅上涨,禽类涨幅较高,供求形势总体平衡。12月,黑龙江省粮食零售均价6.42元/公斤,同比上涨5.25%;桶装食用油16.26元/公斤,上涨3.57%;猪肉28.11元/公斤,上涨3.23%;禽类16.08元/公斤,上涨9.09%;鸡蛋7.76元/公斤,同比下降8.27%;蔬菜5.21元/公斤,上涨1.17%;奶制品114元/公斤,上涨1.39%。

2016年黑龙江省各市(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表

单位:亿元

地区

2016

全 省

8402.5

哈尔滨市

3744.2

齐齐哈尔

749.1

牡丹江

560.1

佳木斯

446.2

大 庆

1092.6

鸡 西

242.9

双鸭山

128.8

伊 春

119.2

七台河

100.4

鹤 岗

125.5

黑 河

114.7

绥 化

569.3

大兴安岭

63.4

绥芬河

27.3

抚 远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