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
粮食收购
2016年,省粮食局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部署。在玉米市场化购销工作中,强化政策宣传,使各方面认清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水稻政策性收购工作中,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库点认定、政策宣传、质价标准和巡查监管等事宜。协调国家粮食局在黑龙江省启动粮食收购工作。及时了解农情动态,掌握粮食生产情况。参与国家以及省直各部门开展的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种植结构调整、水稻最低收购价、大豆目标价格、种植成本等调研工作。2016/2017收购期(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全省入统企业收购粮食1226亿斤,同比减少382亿斤。粮食收购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实行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取消临储收购政策,改为市场化收购+生产者补贴的新机制,玉米品种的国家政策性收购数量大幅减少(2015/16收购期,国家政策性玉米累计收购939亿斤)。玉米累计收购683亿斤,占玉米预计商品量800亿斤的85.4%;比2015/2016收购期(1099.9亿斤)减少37.9%。另外,外省企业直接从农民收购,省内烘干塔、经纪人和合作社参与购销,收购数量约为110亿斤。整个收购期,全省平均市场价格基本在0.65元/斤左右,最高收购价格始终由省内大型玉米深加工企业保持。自2016年新粮上市以来,为配合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黑龙江省粮食、铁路部门共同建立粮食运输协调机制。截至2017年4月30日,累计通过铁路外运玉米276亿斤;从2016年12月20日起,省交通部门出台外销玉米整车运输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的优惠政策,据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统计,截至2017年4月30日,通过收费公路外运玉米约60亿斤,累计减免通行费约3945万元。水稻累计收购503亿斤(政策性收购355亿斤,市场化收购148亿斤),同比增加23亿斤。从整个收购期看,全省粳稻收购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圆粒水稻收购价格基本在国家政策性价格1.55元/斤(国标三等,标准品)上下波动,长粒水稻收购价格平均每市斤1.65元以上。大豆累计收购34亿斤,同比增加13亿斤。整个收购期市场平均收购价格在1.85元/斤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