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农民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


  2016年,省供销体系发挥自身组织体系、经营服务网络优势,围绕当地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利用资金、设施、土地、房产等入股,通过基层社领办、龙头企业带动等方式,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社。全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约4800个,比2015年底增加460个,增长率10%。推动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引导农民合作社在开展农资采购和农产品加工、仓储、销售等合作的基础上,开展农机作业、土地流转、大田托管、资金互助和生活消费等领域的合作,为合作社成员提供专业化、社会化和系列化服务。2016年末,开展农机合作的合作社180个,参与土地流转的合作社313个,开展代耕代种的合作社291个,开展内部资金互助的合作社120个,经银监部门批准成立的资金互助社1个,开展生活消费合作的合作社10个。带动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发展跨村、乡、县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由县社牵头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农民合作社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联合发展,促进农业区域特色产业带的形成。至2016年底,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35个。加强规范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社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合作社内部分配,正确处理合作社中大户和普通社员的利益关系。2016年,黑龙江省有14家农民合作社被全国总社评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黑龙江省被全国总社评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合作社累计58家。2016年,获得农业部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家。省供销社组织9家农民合作社参加了总社在四川绵阳举办的农博会。自2013年以来,省社共组织了30余家农民合作社参加总社举办的农博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