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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管

保险监管


  商业车险改革 2016年,黑龙江省作为全国首批6个试点地区之一,商业车险改革态势继续平稳向好。签单数量同比增长32.3%,投保率比改革前上升8.3个百分点。改革后平均每车保费开支节省17.7%,APP承保、微信理赔等便捷服务普及推广。“奖优罚劣”费率机制对于安全驾驶习惯养成起到引导作用,保全保足率持续提高,出险率下降9.7个百分点。
  中介改革 简化手续,改进方式。全年,在制度上减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申报事项材料10余项,取消流程环节5个,80%以上的报告事项无须再“跑腿”办理,实现在线填报、在线审查。黑龙江保监局处理中介机构报告事项1649件,当日办结效率由上年的45%提高至98%。银行(保险公司)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一点一证”改革为“法人持证”,改革后全省银行(保险公司)类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数量大幅减少。注重指导,优化服务。针对专、兼业中介机构出台《指导手册》《申报指引》。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保险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申报事项培训,提高申报材料质量。黑龙江保监局与省工商局建立信息交流机制。截至年末,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设立数量由改革前的137家增至1231家。
  农业保险 全年,全省农业保险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63.69万户次、742亿元。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承保面积超1亿亩。坚持探索创新。再次修订种植业保险条款费率,保障范围由“生长期”扩大至“出苗期”与“收获期”,实现耕作全程受保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身设计保额更高、费率更低的专属保险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深化,提标后的水稻保险亩均保额近千元,覆盖住物化成本,为人力与地租提供一定的成本保障。杂粮杂豆价格保险在国内首次推出,为促进种植结构调整提供保障。大豆和玉米“保险+期货/期权”试点启动实施,探索保险支持粮食价格改革新途径。拓展服务领域。涉农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区县加大防灾减灾投入,卫星遥感、无人机、农险APP等一批新设备新技术得以应用。发展畜牧保险,开办活体畜禽抵押贷款业务。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成灾面积3117.64万亩,赔款总额40.6亿元。受益农户66.06万户,户均赔款6147元,有3416户赔款在10万元以上,单户赔款最高的约900万元。
  保险扶贫 全年,黑龙江保监局会同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黑龙江省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农险扶贫。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覆盖到全省28个贫困县,贫困地区承保面积占到总保险面积的1/4,为23.76万贫困地区农户提供保障57亿元。在国内率先开展农业财政巨灾指数保险,利用保险机制平滑财政年度预算,解决以往救灾资金“无灾小灾花不出,大灾巨灾不够花”的难题。大病保险实行扶贫倾斜政策。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人口的保险服务力度,采取降低起付标准、提高补偿比例、增加报销限额等办法,为贫困人口落实倾斜政策。增强保险扶贫扶智制度供给。华安财险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扩大发放范围,全年,支持新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27亿元,惠及贫困新生3万余人。填补因伤致贫返贫的保障缺失。中国人寿与扶贫部门合作开展农村扶贫小额保险试点,重点服务建档立卡的18-60周岁有劳动能力,且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扶贫对象,填补意外伤害保障体系空白。
  推进保险政策实施 省政府与保监会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黑龙江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出台。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签单。商业保险机构加大在新医改中的渗透度,全年,行业承办大病保险项目23个,服务覆盖1859万人。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工作在绥化市率先起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试点在哈尔滨市启动。
  应对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 动态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的存量与增量、结构与演变,针对重点公司、地区、产品和渠道实行靶向施策,向重点公司下发风险提示函。行业连续4年开展满期给付与退保应急处置模拟演练。黑龙江保监局对部分市(地)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遏制保险案件态势 连续3年召开全省保险案件风险管理工作会议。黑龙江保监局向保险总公司反映辖内机构的风险状况,传递监管压力,形成案件处置与责任追究的联防联控合力,倒逼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打击保险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突击督导调研16家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现场检查3家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覆盖公众164万人次。
  消除新领域潜在隐患 开展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一方案、两通知”,组织排查保险分支机构2478家、人员12.9万人次,针对排查发现的私设微信公众号、电商平台挂靠中介机构售卖保险等问题,责令立查立改,将苗头隐患防控在初期。巡查26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及300余家分支机构,加强内控建设,排查中介风险。
  保险市场管理 开展人身保险业务合规性检查等8项专项检查工作,完成投诉举报调查30项,现场检查辖内机构总数68家次,检查用时500天次,检查涉及数据真实性、客户回访、销售误导、非法集资防范与处置等重点领域。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督导23家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监管抽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对15家次机构和19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罚款合计337万元。实施监管谈话24次,下达监管函14份。
  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加大12378热线建设投入。落实保监局和保险公司负责人接待日制度。首次开展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工作。完成“亮剑行动”专项检查。完善保险矛盾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全年,黑龙江保监局处理保险消费投诉2406件,维护消费者利益5654万元,通过快处渠道有81%的投诉事项得到较为满意的处理。建设多元化的保险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佳木斯、牡丹江、鹤岗等基层调解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