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乡村规划编制,村镇规划编制覆盖面扩大,全省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831个、完成率80.84%;行政村规划3970个、完成率45.18%,居民点空间布局规划全部完成。宁安市、东宁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以及饶河县小南河村等7个村的《村庄规划》被列为国家试点,全部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家住建部。制定出台《乡村规划工作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组织培训和现场指导等方式,指导各地编制县(市)、乡(镇)和行政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开展农村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农村垃圾总量和污染情况、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和处理模式、农村保洁队伍建立和经费保障情况。集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出台《黑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要求各县(市、区)选择1-2个乡镇、4-6个行政村作为农村垃圾治理试点。全省近7000个行政村建立保洁队伍,占行政村总数的76.8%,保洁员人数达19627人;乡镇和村庄共清运处理垃圾357万吨。共修建明沟暗渠569公里,有效缓解农村污水乱泼、污水溢流现象。省住建厅会同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省住建厅与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签订了《关于支持农村改善全面金融合作方案》,确定安达市、穆棱市、铁力市等县(市)作为试点县。举办农村改善人居环境金融合作培训班,邀请农发行专家讲解政策法规,共有33个项目、24亿元贷款需求列入农发行项目库。
(贺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