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城乡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2016年,全省“三供三治”开复工项目296个,完成投资114.8亿元,分别占年计划的108.8%和107.4%。黑龙江省编制了《“十三五”三供两治近期建设规划》,建立项目数据库;召开项目市场化推进会议,发布PPP项目105个,计划投资147.2亿元;召开银企对接会,金融部门提供项目信贷融资66.86亿元。全省投入7300万元,购置清冰雪机械设备245台(套),清冰雪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地下管网改造建设,全省改造供热老旧管网1130公里,并网居民供热小锅炉545台。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实施意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技术导则(试行)》等系列文件,多次进行现场督查。哈尔滨市作为全国试点城市,投资17.7亿元,开工建设26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加快实施,哈尔滨市地铁3号线一期试运营,1号线三期、2号线一期、3号线二期工程全面开工建设,总规模74.74公里,完成投资40.7亿元。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举办海绵城市专题讲座,组织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集中开展黑臭水体项目整治,22条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开工17个,其中牡丹江、齐齐哈尔等城市6个项目已完工。加快推进县级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建设,省住建厅印发《关于采取PPP模式建设“城市管理云”的实施意见》,构建“龙江城市生活系统”。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起草《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城管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起草《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下发《关于加快编制城市停车场专项规划的通知》,督促各地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全省在建停车场80处,建成后可增加停车泊位近万个。加强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深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哈尔滨市完成第五批拟定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初步确定138处拟定历史建筑名录齐齐哈尔市确定历史文化街区6个,历史建筑119处;牡丹江确定历史文化建筑3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