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领域依法行政
住建领域依法行政
加强法制建设,省住建厅配合完成《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规范了黑龙江省燃气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服务标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12项初审类行政许可事项,下放2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由153项减少到138项;编制住建系统省、市、区、县四级行政权力标准目录,对行政许可权限和内容实施动态管理;推行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关于加强住建系统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随机检查事项清单》等制度规定,确定工作原则,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程序,率先开展勘察设计市场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省住建系统共受理举报1565件,立案357件,实施行政处罚309件,对58家企业和237名执业人员实施了处罚,起到震慑警示作用。系统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组织召开“转行风、优环境、促发展”视频会,印发《住建系统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