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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管理

养护管理


  完善干线公路管养体制。省交通运输厅研究确定了“一管控、两核定、三分开、四提升”的改革思路。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与省编办、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养护生产资金预算管理和计量支付管理,全省104个省以下干线公路管养机构的管理经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地建立县(市、区)政府主导,交通运输部门行业管理的管理模式。探索养护工程市场化。完成三批养护单位资质认证试点工作。建立国省道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信用考评,完善信用体系。创立项目公众微信服务号,编制电子地图,做到项目信息实时定位,信息反馈及时。加强养护创建工作。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分别保持在90和80,县、乡、村级公路优良路率分别达到69.6%、59.3%和49.8%,均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创建干线养护示范路517公里、农村文明示范路3800公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建设。按照《黑龙江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出台了《美丽农村公路创建方案》《创建“四好农村路”活动示范县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完成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和收费、养护、路政、服务4个形象手册的编制工作,完善服务区便民措施。强化通行费征收工作,严厉打击逃费行为,落实收费减免措施,出台玉米外运优惠政策,省管收费公路通行费同比增长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