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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黑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38元,同比增长6.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446元,同比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
  四项收入“三增一降” 从收入构成看,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673元,同比增长5.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39.4%,拉动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2.6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4907元,同比增长24.0%,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76.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1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995元,同比增长0.3%,对可支配收入的拉动力微弱;经营净收入4624元,同比下降4.5%,主要原因是受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大幅下降影响。
  生活消费支出平稳增长 2016年,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同比增长7.8%,增速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比当年收入增速快1.1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意愿也随之增强。全体居民人均消费倾向72.8%,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