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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2016年,省宗教事务局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省宗教工作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行为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具有执法职能业务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明确联络员,实行信息共享通报。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主体名录库,制定实施细则。原则上抽查频次每年1-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对象的3%,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