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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设立黑龙江绥芬河一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国务院批复设立黑龙江绥芬河一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为实现黑龙江省兴边富民战略,进一步加快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改造升级的工作目标,2010年7月,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呈文提出在黑龙江省建设国家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实施对俄罗斯远东及环太平洋国家的开放战略。并聘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国家多部委评审。试验区先后被列入《中国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规划纲要(2012-2020年)》《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50号)、《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国发[2014]28号)、“一带一路”规划、《哈长城市群规划》等多个国家规划中。依据试验区建设可行性报告,2015年11月5日,黑龙江省政府向国家发改委报送《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对省政府上报的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组织省发改委、东宁、绥芬河市政府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并征求国家相关部委及省政府意见。2016年4月1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绥芬河、东宁市成为国家第六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也是东北三省首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