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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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制订并调整2016年新农合补偿方案,参加新农合保险居民8107人,人均筹资标准570元,总筹资金462万元。参合率占常住人口100%。延续开展商业大病保险统筹,调整新农合补偿比例,上缴新农合大病款24321万元。执行县、乡单病种差异性报销政策80种,用利益导向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全年补偿大病患者11人,报销大病医药费12.48万元;补偿住院患者839人,报销费用252.13万元;门诊补偿2206人,报销费用36.09万元。小病在区级医院就诊,大病到市级、省级医院就诊,缓解就医压力。区属医疗机构永红医院基本药物使用176个品种,使用率80%,药品配送率70%,非基本药物使用率20%,实行零差率销售。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社区居民和村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9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率90.12%,健康管理率90%,健康体检率72%,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95.5%。妇幼保健信息上报合格率100%,农村生育妇女补服叶酸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报告率100%。下放城区诊所105家。建立医政医管平台,试行卫生计生行政机关直管诊所模式,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和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