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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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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市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61.5%,政府为12698户次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24万元;投入扶贫资金14.1亿元,发放扶贫再贷款8.9亿元,20个贫困村2.95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发放城乡综合救助资金4.8亿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金5642万元,城镇新增就业3.8万人;改造老居住区14个、农村危房1.5万户。修建城市道路103条,新增停车泊位4100个。2016年新增就业38708人,年末全市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员410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6509元和13909元、增长6.1%和5.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9639.1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1873元,城市居民平均住房使用面积28.6平方米。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76元/人月;城乡居民大病商业保险参保157万人,新农合人均筹资额提高到570元。各类养老机构发展到106所,床位突破1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