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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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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面落实防火、防垦、防盗、防掠青的“四防”措施,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行为,连续13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科学培育经营森林资源,完成更新造林1.9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19.53万公顷,全民义务植树180万株。探索发展林业碳汇经济,与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合作,实施森林经营增汇减排项目,加快推进森林资源向生态资产转化。开展森林资源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查处各类林政案件149起,收回林地11公顷。伊春红松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通过国家评审。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一。伊春市碧水中华秋沙鸭、翠北湿地两处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截至年底,全市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1处,其中,国家级9处、省级6处、市级6处,总面积67.25万公顷,自然保护区占辖区总面积20.53%。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居于全省之首,高于全国5.52个百分点。伊春在全国生态大局中的战略性更加凸显,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浪漫森林城、天然大氧吧”成为伊春的又一张名片。2016年,伊春市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市,跻身“中国氧吧城市”5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