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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事业

民生事业


  发放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7294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7963万元、城乡低保金20636万元、医疗救助资金2571万元;核销城乡居民医药费22224万元,下拨灾民及临时救助和急难救助金800万元、廉租住房补贴资金1007万元、泥草房危房改造资金3799万元。发放小额创业担保贷款2650万元,实现就业再就业1403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扎实推进“平安北林”和“法治北林”建设,获得“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区和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完成新建、扩建、维修校舍6所,建设标准化学校5所,为38所学校购置教育教学设备。改造乡镇卫生院2处,为348926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为95名农村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修建文体设施和场所66处。扶贫攻坚扎实推进,完成3774户、7211人、8个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

(绥化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