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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常松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王常松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王常松,男,汉族,1962年7月生,安徽无为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二级大法官,审计师。1979年9月至1983年9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1983年9月至1986年8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年8月至1987年2月审计署法规司干部;1987年2月至1988年8月审计署法规司一处副主任科员(其间:1987年9月至1988年5月河南省审计局挂职锻炼);1988年8月至1990年8月审计署法规司一处主任科员;1990年8月至1993年1月审计署法规司一处副处长;1993年1月至1998年9月审计署法规司一处处长(其间:1997年8月至1998年9月挂职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副县长);1998年9月至1999年11月审计署法制司司长助理;1999年11月至2002年4月审计署法制司副司长;2002年4月至2004年7月审计署法制司司长;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特派员、党组书记;2006年7月至2008年11月审计署经贸审计司司长;2008年11月至2009年7月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司长;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审计署法规司司长;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正厅级);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5月至2013年1月吉林省松原市委书记;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吉林省松原市委书记;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6年6月至今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