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 土地资源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居全国第6位。全省耕地面积23892.42万亩,园地面积4.48万公顷,林地面积2324.15万公顷,草地面积202.93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23.46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9.76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8.26万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81.06万公顷。
(张忠 武阳)
水资源 黑龙江省有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四大水系。有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2881条,总长度为9.2万千米,其中,流域面积10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1303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119条,流域面积1万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21条。有兴凯湖、大龙虎泡、镜泊湖、连环湖和五大连池等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千米及以上湖泊253个,水面总面积3037平方千米。有黑龙江、兴凯湖、绥芬河等界江界湖,俗称“六江一湖一水道”,水界总长度2723千米,占全省边境总长(2981千米)的91%。全省境内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81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86亿立方米,与地表水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124亿立方米。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170立方米,略低于全国人均的2196立方米;耕地亩均占有水资源量460立方米,仅为全国亩均1533立方米的30%。全省水资源存在时空分布不均、年内年际变化较大的规律,呈现“四少四多”的特点:春季少,夏秋季多;腹地少,过境多;平原区少,山丘区多;发达地区少,欠发达地区多。2017年,全省降水总量2390.64亿立方米,折合年降水深526.7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1.4%。2017年,全省水资源总量738.8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8.8%,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15.82亿立方米,地下水不重复量113.06亿立方米。2017年,全省总用水量353.05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5.44亿立方米,农业用水316.44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19.72亿立方米,生态环境(河道外)补水量1.45亿立方米。
(吴春山)
湿地资源 黑龙江省是湿地大省,种类最全,分布最广,生物多样性丰富。2009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调查数据显示,全省有自然湿地面积55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8%。按类型划分,沼泽湿地427万公顷,河流湿地75万公顷,湖泊湿地35万公顷,其他湿地19万公顷;其中沼泽湿地427万公顷,全国面积最大,约占全国沼泽湿地的1/5,是黑龙江省最典型的湿地类型。按流域划分,黑龙江干流195万公顷,嫩江流域178万公顷,松花江流域131万公顷,乌苏里江流域51万公顷,绥芬河流域1万公顷;在区域划分上,松嫩平原黑龙江部分198万公顷,三江平原91万公顷。碳储量达19亿吨,是全省乃至全国的碳储存库。有扎龙、洪河、三江、兴凯湖、七星河、南瓮河、珍宝岛和东方红8块国际重要湿地,是国际重要湿地最多的省份,占全国国际重要湿地的1/6。黑龙江省已建湿地自然保护区138处,其中,国家级26处,省级61处,市县级51处;有富锦等77处湿地公园和逊克东山湖等11处湿地保护小区,基本形成了由湿地自然保护区一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构成的湿地保护体系。
(崔祥娟)
矿产资源 截至2017年底,黑龙江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35种(含亚矿种),其中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84种(含亚矿种、下同),占全国上年230种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含亚矿种)的36.52%。在84种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矿产中,除石油、天然气、地热、铀矿、地下水、矿泉水外,其他78种矿产的资源储量均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编入《截至二〇一七年底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表》中。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的84种矿产分为四大类,其中,能源矿产6种;金属矿产28种(黑色金属矿产3种,有色金属矿产11种,贵金属矿产6种,稀有、稀土、稀散元素矿产8种);非金属矿产48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7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6种,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35种);水气矿产2种。已发现尚无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51种。在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矿产种类中,数量最多的是非金属矿产48种,占总量的57.1%;其次是金属矿产28种,占33.3%;能源矿产和水气矿产分别占7.2%、2.4%。
(黄龙 武阳)
植物资源 全省有高等植物240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东北红豆杉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红松、兴凯松、松茸、野生大豆、水曲柳等10种。
(崔祥娟)
动物资源 全省有陆生野生动物476种,兽类88种、鸟类361种、爬行类16种、两栖类11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7种,其中,鸟类11种,东方白鹳、黑鹳、中华秋沙鸭、金雕、玉带海雕、白尾海雕、黑嘴松鸡、白头鹤、丹顶鹤、白鹤、大鸨;兽类6种,东北虎、豹、原麝、紫貂、貂熊、梅花鹿。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66种,其中,兽类10种,有黑熊、马鹿、雪兔等;鸟类56种,有大天鹅、花尾榛鸡、鸳鸯等。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