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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建设

社会建设

社会组织建设


  在基层民主自治和社区建设方面,完成黑龙江省第五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黑龙江省首次在全省实现了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全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出台《进一步推进全省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实践。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城乡治理和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新领域。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完善了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体系,省级层面社会组织工作机制初步形成。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第二批脱钩试点率达到65%,省本级258家,市(地)912家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脱钩。社会组织活力日益激发,先后举办首届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对接交流展示会等多项社会公益、扶贫项目对接活动。社会组织日常监管能力有效加强,黑龙江省全年对124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走访调查。依法依规开展登记审批和新证换发工作,省民政厅全年完成社会组织登记审批164项,全省性社会组织总计1688个;全省性存量社会组织新证书的换发率达到95.46%。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