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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发展

社会事业发展


  2017年,黑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1206元,同比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实现15577元,同比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全省财政民生支出3996.1亿元,重点用于提升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水平和其他民生支出,保障社会民生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泥草(危)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工作有序推进。全省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21.4万套,开工率102.8%;基本建成28.2万套,基本建成率175.2%;完成投资326亿元;其中四煤城采沉区棚改累计基本建成14.22万套。精准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7.1万户,完成投资36亿元。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目标全面完成,就业渠道和方式呈现多元化,创业带动就业取得积极成果,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稳中向好;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2.13万人,完成目标的112.96%;失业人员再就业46.73万人,完成目标的116.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1%,低于控制目标0.29个百分点。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全省各市(地)劳动合同签订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超过80%;稳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分流安置5478人。成立省委深改组养老产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筹推进全省养老产业发展。深入开展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促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在全国率先建立黑龙江省儿童保障服务和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区、乡三级联动救助保护机制,建成城乡社区“儿童之家”4213个。提高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780元。加强灾后救济、重建工作,全省137.09万人基本生活得到救助,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到位。黑龙江省教育改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2所,出台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项目覆盖义务教育学校2615所,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现城乡全覆盖,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近39万人;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广学区制改革、集团化联盟办学等经验做法,推动相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快速发展;落实“四有”好老师要求,充实稳定乡村教师队伍,教师队伍整体水平逐步提高;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全省高校80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26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加大支持科技创业创新发展力度,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19111人参与科技创业;全省累计签约转化高新技术成果549项,签约额7.61亿元;全省新注册成立科技企业5204家,同比增长66.79%;全省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29家,新增在孵科技企业1346家;组织投融资对接活动59次,89个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融资11.82亿元,新上市或挂牌科技企业17家。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共出台31个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截至2017年8月1日,全省所有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难题。医联体建设覆盖全省全部三级公立医院,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完成,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完善。建立省级全面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推行“健康龙江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全年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3524个(处);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全年参与学生近300万人次;完善体育产业政策,推动体育+融合发展,丰富冰雪体育产品供给,积极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全年举办各类冰雪赛事80项,其中国际级赛事6项,国家级赛事19项,省级赛事31项,群众性比赛24项;全年黑龙江省运动员共获得世界比赛金牌44枚、全国比赛金牌300枚。

(杜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