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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


  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38个,其中国家级46个、省级78个、市级54个、县级60个,总面积达760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累计削减率分别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58.5%、77.7%、86.3%、77.3%。全省国控考核断面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59.7%,高于年度考核目标6.5个百分点;阿什河氨氮浓度降至2.54毫克/升,松花江干流出境断面(同江)水质连续6年稳定在三类水体。全省淘汰城市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4652台,淘汰黄标车87917辆,完成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台。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8.7%,PM2.5年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全省12个考核城市PM10年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大气十条”下达的目标任务。2017年,全省共造林7.8003万公顷,是计划任务的100%;其中,人工造林完成3.3199万公顷,封山育林完成4.225万公顷。完成义务植树5540万株;完成三北工程建设任务5.5132万公顷,是计划的100%,其中,人工造林2.1163万公顷,封山育林3.3802万公顷。采收林木种子19万千克,完成育苗面积0.97万公顷、生产苗木11.39亿株,提供造林绿化苗木约6亿株。推进美丽乡村绿化,绿化村屯1708个、面积0.2万公顷;完成小流域治理95处,面积446.67公顷;治理侵蚀沟90余条,面积280公顷;新建、优化、改造农田防护林3000余条,面积3260公顷;完成义务植树5540万株,建立义务植树基地612处,面积1093.33公顷。2017年,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率达到80.6%。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和开展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草原围栏52.7万亩,改良补播草原25.8万亩,人工种草20万亩。

(吴殿峰 崔祥娟 孙铁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