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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改革

重点领域改革


  配合推进农垦、森工和国有林场改革。多次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和组织专题调研,围绕管理体制调整、政府行政职能移交、办社会职能移交、森林资源管理机构组建等,加强调查研究协调沟通,全面掌握底数分析困难预判风险,创新思路办法提出对策,为省委推进农垦、森工及大兴安岭国有林区改革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配合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从严明确林场性质和编制核定标准,精简大量编制。牵头承担省委全面深化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和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相关职责,省委2017年明确的10余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全部如期完成,推进省直各部门行政审批、商事制度等6个领域改革取得积极成效。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无可借鉴模式的背景下,主动作为,集中人员起草了可执行度较高的“三定”规定;统筹明确省市县三级编制划转数量,为全省在全国第一个完成省市县同步挂牌提供了保障,受到省委领导肯定。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垦区和有关市(地)公检法司系统政法自定编制置换工作,纳入统一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完成民用机场公安机构改革和第一批省以下法检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工作。配合推进群团系统改革工作。对省委已出台改革方案的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发文调整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在侨联等7个群团机关制订改革方案过程中,及时协调提出机构编制方面意见。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确定宾西镇等7个镇为试点,起草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中央编办备案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深改组会议审定,省委深改组会后,次日即呈文履行发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