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生活医疗服务保障
老干部生活医疗服务保障
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将享受正副省级医疗待遇和报销标准的112名离休干部全部办理享受省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提高省直及哈尔滨市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标准。离退休干部护理费提高落实到位,协调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高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将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2500元。省直特困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就医取暖得到保证。共申请到2017年省直在哈困难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金698.22万元、2015年合理超支财政补贴64.76万元,共计762.98万元,拨付给特困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用来垫付医药费统筹金。经过向省财政厅申请,共解决省直特困19个系统305名离休干部2017—2018年度取暖费8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