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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常委会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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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重新制定地方性法规9部,修改地方性法规1部,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和决定15部;对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有关工作及预决算和审计报告12项;组织3项集中视察、3项专题调研,开展1次专题询问;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办理8件代表议案及省“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的报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9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