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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


  对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及计划报告12项,围绕省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加强专门委员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听取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以保护好“绿水青山”为宗旨,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方面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总量控制、排污许可、限期达标等制度落实情况;控制燃煤、工业企业、机动车、秸秆焚烧等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方面的情况等。精心打造龙江环保世纪行品牌,推动解决公共机构节能、淘汰燃煤小锅炉和治理淘汰黄标车等难点问题,促进龙江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实施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聚焦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采取同级对口监督与向基层延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检查优化发展环境及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实施情况,跟踪督促问题整改,破解行政权力下放接不好、接不住、落不靠、落不实问题,督促政府及部门解决不作为、乱作为、不想为、不善为、不敢为问题,着力破解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环境的深层次问题,有力推动“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及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情况的报告,提出依法落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化项目建设等建议。围绕加强社会建设开展监督,作出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做好“三篇大文章”,加快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实体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制约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客观因素,推动实施“五大规划”“十大重点产业”发展。实施“组合式”监督,组织脱贫攻坚专项视察,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同时对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调研,提出要从严落实落靠工作责任,强化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夯实可持续脱贫基础,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不畅、程序结案、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违法执行等问题。提出严格控制终本案件数量、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严惩“老赖”、加强执行监督等意见和建议。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以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立足实际深化改革,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积极构建与司法责任制相配套的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做好与顶层设计的有效衔接,建设过硬检察官队伍等意见和建议。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快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大格局、尽快修改完善省边境管理条例、提升管边控边能力等建议。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建立健全预算审查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发挥全省三级人大常委会与本级财政国库支付系统联网监督作用,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按季度开展对省级预算资金集中支付情况联网检查,针对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追根溯源,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完善体制机制,推动问题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