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
完成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初步审议工作。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开发区管理条例等14个预备、调研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参与制定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18年的财经立法计划。协助省人代会和常委会做好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17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预算草案、2016年度财政决算草案、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收入预计超收情况及安排意见的报告、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初步审查工作。对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初审。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多部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检查优化发展环境及行政许可“一法—例”实施情况。协助常委会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职能转变、改善发展环境和公共服务情况的报告、关于振兴实体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连续五年审议节能减排工作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税黑龙江省适用税额标准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议案有关情况的汇报,提出审议意见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环境保护税黑龙江省适用税额标准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草案)》。开展关于金融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情况调研、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专项调研。全年开展2次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并形成报告。协助常委会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视察。办理完成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完成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开发区条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条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