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林业委员会工作
农业林业委员会工作
参与2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调研、修改和审议工作。参与《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起草调研、修改和审议工作。组织起草《省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条例》,强化气象信息服务监督管理。运用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视察和专题询问三种监督方式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监督。促进各级政府简政放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大庆市、黑河市实施行政许可“一法一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进一步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体制机制、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的普及、统筹解决基层部门行政编制不足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等意见和建议。按照全国人大要求开展种子法的执法检查,起草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种子法宣传和贯彻实施、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种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种子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管理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对垦区条例和国有重点林区条例如何保障改革开展调研。办理关于制定《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黑龙江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3项代表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