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
全力推进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省市县三级分别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国家部署,圆满完成全省1978-2014年退役士兵相关数据集中采集工作。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研究制定《关于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21条具体政策措施,以省工作专班名义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完成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解决的通知》;采取督办接收上岗、重新安排工作、鼓励自谋职业等有效形式,全力推进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圆满完成“清零”工作任务,国务院两次督查均给予充分肯定。
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年全省共接收2016年度退役士兵1.53万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424人,全部按计划得到妥善安置。以省政府名义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与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下发《黑龙江省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制定安置计划,实行“阳光安置”;协调省编办确定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计划和具体落实办法;协调驻省央企业单位确定国家下达黑龙江省计划,纳入地方总体安置计划;厅领导多次深入哈尔滨等重点市(地),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安置工作落实。
积极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修订《黑龙江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完善城乡一体教育培训制度。依托全省74所定点培训院校,采取就地、异地、远程教育培训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全省投入培训资金4830万元,培训退役士兵157批次7723人次,有培训意愿退役士兵培训率达到100%;全省投入1.94亿元为1.49万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争取省级财政对29个贫困县投入补助资金1968万元;依托网络平台广泛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举办了全省第七届退役士兵推荐就业专场招聘会。
做好全省军队退休人员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起草《黑龙江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调研报告》上报民政部;庆祝建军90周年之际,在全省军休系统开展了军休干部书画、摄影、演讲、朗诵评比活动,评选20幅优秀作品上报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参加全国评比活动;协调省财政厅下拨经费6.96亿元,保证了黑龙江省军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全省共接收安置军休干部120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27人,军队复员干部58人,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323人,伤病残退役军人19人。
积极推进全省军供站综合保障能力建设,指导各军供站积极开展正规化建设,争取民政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支持,将集贤军供站纳入全国重点军供站管理。截至2017年年底,黑龙江省10个军供站有9个军供站被评定为全国重点军供站,纳入了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支持范围;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下拨军供站维修改造经费5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490万元,省级财政50万元,进一步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军供保障能力。
12月9日,省民政厅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办法,在哈尔滨市成功举办了黑龙江省第七届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现场招聘会,为退役士兵搭建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此次招聘会,优中选优筛选出210家省内外知名企业,提供9200个就业岗位,3213名退役士兵到现场参加,其中有623人与招聘企业签定就业创业协议。同时,邀请师资力量强、实验实训基地健全的全省10家退役士兵定点培训院校进行现场招生,有110名2017年秋冬季退役士兵现场报名参加培训。本次招聘会还邀请了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东北网、《黑龙江日报》《生活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前来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