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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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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2.28万个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用节能人数712.36万人。直接负责管理省直机关单位共111家,132栋楼,总使用面积62.9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的还有省属事业单位、省属院校、省属企业、13个市(地)2.6万个单位,使用面积1692万平方米办公用房。负责中省直机关、企事业共2014个单位,123612名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管理工作。负责496个中省直单位,116855名干部职工住房改革、维修基金审批、住房货币化分配等工作。
  依法依规管理 加快法规制度系统整合、统一规范,对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456项工作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及市交警支队宣讲团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党规党纪和行政法规知识竞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
  公共机构节能 推进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评选120家省直机关单位为黑龙江省节水型单位,申报创建第三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8家、能效领跑者单位6家。完成省政府办公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一期工程建设。在省直机关率先实行了垃圾分类。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能源工作现场会,节能宣传周和低碳体验日活动效果明显。100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首次列入每年财政预算。
  办公用房管理 全省清理腾退办公用房46.6万m2,调剂利用33.8万平方米。完成黑龙江工程学院南岗校区整体腾退工作。收回吉林街54号办公楼,保障俄罗斯远东地区吸引投资和出口支持署哈尔滨代表处办公使用。投入资金4600万元,完成省直机关37个单位48个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推进省机械厅办公楼腾退剩余的6家单位。黑龙江省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在全国机关事务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住房公积金及补贴管理 狠抓审批事项“瘦身”,工作流程“减肥”,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式服务”。全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21.97亿元,提取额17.14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亿元,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12%。审批省直机关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2.92亿元。
  机关运行成本管理 完成全省2016年度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对局属20个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计,发现问题62个,提出整改意见5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