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态建设
政治生态建设
新一届省委高度重视政治生态建设,向全省人民做出庄严承诺,力争在本届5年任期内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省纪委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牵头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扎实做好基础工作。明确重点任务,省委制定了《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推动正风反腐向纵深发展四个主要方面任务,为全省政治生态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省委制定《关于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成效的考核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指标(试行)》考核机制,聚焦党员干部表现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把干部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建立具体的考评奖罚机制,促进各市(地)和省直单位把政治生态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省属20所高校和哈尔滨、佳木斯进行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试点,进一步增强考核指标针对性和适用性。根据考核结果,省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县(市)和高校的党委主要领导进行问责。严把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对换届人选和拟新任职干部政治、廉政情况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上岗”。省纪委办理回复各类廉政意见2878人次,其中涉及换届人选2305人。用最严格的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严格执行省委换届会风会纪“九不准”,实现违反会风会纪问题零举报、零发生、零查处,综合反映这次省委换届是风气最好的一次。同时,认真做好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换届纪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