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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


  规范组织发展程序,把发展高素质人才放在组织发展工作的首要地位,全省共发展党员197人,新发展党员平均年龄38.8岁;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7人,占发展总数的23.9%;副高级以上职称的39人,占发展总数的19.8%;新社会阶层人士53人,占26.9%。省委会以中央和省、市社会主义学院和全国名校为依托,共组织200余名党员骨干及机关干部参加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培训班,着力提高“五种能力”,推动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同时,把做好联系人士的培训,作为党员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确保民革党员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民革省委按照民革中央和中共省委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与统战部门沟通协调,以“高度重视抓筹备,周密部署抓落实,规范程序抓选举”为指导,做到早着手、早谋划、早落实,圆满完成省级组织换届工作。下发《民革省委关于省级组织换届的决定》《省级组织换届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严密组织换届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选举产生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及考核工作,把那些热爱民革事业、德才兼备的骨干力量推到领导岗位上来,确保换届选举的圆满成功。民革黑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谷振春当选为民革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主任委员,薛坤、顾福林、栾莹、柳玉滨、匡伟光、姜连生当选为副主任委员。在民革省、市两级组织换届工作中,充分发挥民革省委内部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严格遵循《民革章程》《民革省委内部监督暂行条例》,规范和完善换届的各项工作程序,特别是民主推荐、多方协商、组织考察等关键环节,从而保证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